处理女排性骚扰案不能用“家法”
2012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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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晚上海女排0比3败给天津队后,有网友爆料称队内曾发生性骚扰事件。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上海女排某教练性骚扰女排队员的事传遍全国,公众义愤填膺。不过这股怒气公众只能自己憋着,因为对女排姑娘实施性骚扰的教练是无名氏,即便在官方的调查报告中,也只称“某教练”。上海市体育局承认确有此事,但对涉事教练是谁打死也不说,此事背后必然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体育圈内出现事故,采用“家法”处理似乎成了惯例。此前,王濛与领队王春露因口角引发斗殴。国家体育总局先下封口令,然后将王濛开除出国家队。之前在乒乓球队、篮球队、足球队都曾发生过打架事件,都是内部处理。公众很难搞清楚,像教练性骚扰队员的事情是不是普遍,因为,“家法”这块遮羞布挡住了公众视线。
  按理说,性骚扰事件发生后,运动员和官方完全可以报警依法处理。而且,警方在得知辖区内发生轰动全国的性骚扰事件之后,也理应主动介入调查。可现在,没有任何一方向法律求助,而仅仅是坐等上级部门处理。如此一来,对“某教练”的处理更像是关起门来搞平衡,以安抚被骚扰的姑娘。对公众来说,此事再无真相可言。(摘自红网 作者赵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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