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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不等于推高房价
  • 2012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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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丰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同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如何处理好房地产调控与推进城镇化的关系?推进城镇化是否就是大搞房地产?是否就必然推高房价?一系列问题摆在我们面前,使得我们不得不回答和面对。
  最近,中央高层关于城镇化的讲话很多、频率很高,开发商、投资投机者和个别学者借机放大,大肆鼓吹房价必涨甚至暴涨,而股市中的房地产股也像打了鸡血一样蹿升。从股市、开发商和个别学者的反应看,对于中国城镇化的理解是城市扩张化、大占耕地盖高楼的房地产化、农民都进到城市。那么,未来我国的城镇化到底走怎样的道路?是走上述理解的那种道路,还是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因此,笔者理解,中国的城镇化不会也不能再走大占耕地、大搞房地产、推高房价、大造空城,使得几亿农民失去耕地却没有工作、没有就业、没有城市市民待遇、成为城市农村两不管的边缘人的城镇化之路。
  必须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条新型城镇化道路具体就是就地城镇化,把现有农村村镇就地改造建设成城镇城市,就地消化转移农村劳动力;这条路就是先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然后自然而然地带动农村城镇化,带动农民自然而然地通过在工厂、企业、公司稳定就业后转化为市民,城市市民待遇随即享受到。
  沿着上述先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然后带动城镇化,将交通、通讯、规模和自然条件出现城镇雏形的农村行政村镇就地城镇化,还可能吸引和分流许多大中城市居民到新型城镇居住,城市房价不但不会上涨,而且从现在起还可能开始走低。因此,新型城镇化之路绝不是过去大搞房地产的城镇化,也不是推高城市房价的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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