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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
强奸案频发 印警方有责
  • 2013年0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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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印度的强奸问题也是一个警察问题。”美国《华盛顿邮报》7日以此为题评论说,那些遭强暴的印度女性很多时候会面临来自警方的憎恶和敌意。
  报道说,印度警方在帮助强奸案受害人方面,名誉不佳,他们甚至不把这种案件当回事。在最近的一起强奸案件中,据说警方逼迫一名17岁的受害者嫁给其中一名施暴者,或者跟施暴者达成金钱补偿协议。一名警察还要求该女子撤诉,结果女孩自杀身亡。去年春天,一名印度记者跟警方官员的对话中,有人对该记者说,“实际上,那些起诉者都是将被强奸变成牟利手段的人”。
  据福布斯8日报道,印度《开支》杂志的统计数字让人大吃一惊:印度首都新德里有83762名警察,但执行日常警务工作的警力仅约30%,其余人都在为“VIP”进行安保工作。据联合国2010年数据,包括印度在内的南亚地区,是全球平民与警力比率最低的地区之一,每10万平民仅对应202名警察,仅高于非洲的186.8人和大洋洲的187人,而西欧、中欧是311.5人,东亚、东南亚是299.1人,北美也有207.5人。
  彭博社8日评论文章认为,让强奸案适用死刑,可能逼迫罪犯杀死受害者,以毁灭人证,而在目前情况下,警察、法官和检察官都不太愿意在没有当事人时,自行追究强奸犯的法律责任。尽管强奸案频发,但印度强奸案报案率却很低,联合国数据显示,每年每10万人中,印度强奸报案率仅1.8例,美国是27例,而瑞典则是63例。由于文化差异和性别歧视,警察经常拒绝受害者报案,一些受害者因担心嫁不出去或受歧视而不敢报案。
  文章认为,当务之急是提高印度警察素质,改变社会和警方对性犯罪的认识,并改革现有的法医检验体系,同时,强化自2006年就建立的投诉警方的体系,惟如此才能对强奸犯构成真正的威慑。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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