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年度烟花爆竹“打非”行动至今查获非法爆竹62.2万头、礼花弹1110个
举报爆竹违法行为最高奖万元
  • 2013年0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1月29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孙巍 韩静) 自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2月28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共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7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非法爆竹62.2万头、礼花弹1110个。
  据介绍,为了加强春节烟花爆竹安全,淄博市各公安分县局治安大队及派出所建立健全了涉烟花爆竹单位检查登记、涉烟花爆竹重点人员登记、排查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可疑场所登记、具结保证书等四类涉烟花爆竹管控台帐,为“打非”工作扎实开展打实了基础。
  据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持有许可手续,依法经营,严禁在购物广场、批发市场、娱乐场所、学校、宾馆、城乡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销售烟花爆竹,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
  根据举报,收缴黑火药、烟火药一千克以上的,收缴烟花爆竹半成品或原材料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获一般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获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烟花爆竹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0533-2189207、0533-2189208。
□相关案件
  沂源警方端掉一处“炸药库”
   1月25日,沂源警方通过摸排,成功捣毁一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依法收缴烟花5箱、鞭炮16万头、礼花弹50枚。经了解,2012年1月中旬,陈某两次从莱芜市钢城区里辛庄镇团圆坡村非法购进鞭炮21万余头、烟花32个、礼花弹50枚等一宗烟花爆竹后,将其中一部分烟花爆竹以3000余元的价格顶账给张某。目前,陈某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非法购买鞭炮村口被抓个正着
  1月23日上午10时30分许,淄川分局治安大队在洪山镇东省村村口附近发现一辆黑色奇瑞越野车停在一煤场院内,一名20多岁的男子正在搬运一编织袋物品,民警进入煤场检查发现该奇瑞越野车驾驶座后排位置摆放数袋装满鞭炮的编织袋。经查,嫌疑人许某等人从广饶非法购买鞭炮32412头,现案件正在审理中。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