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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权登记规定应明确
  • 2013年01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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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新类型土地权利登记的规定,比如地下空间权的登记规定。
  30日由临沂代表团程萍等10人提出的关于修订《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的议案定为大会议案。该议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土地登记簿制度,明确新类型土地权利登记的规定。
  根据统计,截至2011年,我省国有土地登记发证率已超过90%,而占全省总面积85.4%的农村集体土地发证率尚不到80%,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宅基地发证率更低。
  为此,代表们建议,要明确土地登记的概念,突出土地登记簿的功效,建立健全土地登记簿制度;明确新类型土地权利登记的规定,比如地下空间权的登记规定;明确土地抵押登记的规定,建议土地登记条例放开对农村宅基地抵押登记的限制;明确农村新建社区的土地登记规定;应增加因土地登记代理人或其所在的机构故意或过失,给土地权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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