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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多零售点明开售烟花爆竹
历下区只有70多个点,比往年减少一半
  • 2013年01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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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30日讯(见习记者 许建立) 30日,记者了解到,2013年春节济南限放区(绕城高速公路内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期,为2月1日(腊月廿一)至2月24日(正月十五)。
  1月30日,在山大南路西延长线的一个烟花爆竹批发展厅内,到此订货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二环西路上做汽车配件生意,年底回笼部分资金后,想做点别的生意,于是便考虑卖烟花爆竹,“我进的货也不多,就一万多元钱,零售点在西外环的城乡接合部,一般快到除夕的时候,卖得最快最多”。
  在位于经五纬十二附近的济南市土杂产品总公司烟花爆竹样品展厅内,展厅负责人孙先生说,今年烟花爆竹预订偏紧,好多烟花爆竹缺货。记者注意到,好多样品上都贴着写有“完”字的标签。
  至于烟花爆竹的仓储,孙先生说,零售点存货不能超过50箱,其余的都在仓库放着,随要随取,保证烟花爆竹存放安全。
  根据济南市安监部门1月29日最新发布的通知,安监部门将依法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零售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严禁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销售场所试放烟花爆竹;严禁采购、销售、运输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严禁向烟花爆竹零售点和个人销售礼花弹、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等危险性大的产品。严禁销售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严肃查处生产企业从其他生产经营企业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加贴本企业标识销售、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非法违法行为。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春节期间限放区(绕城高速公路内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约有500多家,完全可以满足老百姓的过年消费需求量,限放区内人们买烟花爆竹还是很方便的。不过,历下区比较特殊,主要考虑到历下区人口比较集中、重要设施较多等原因,历下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只有70多家,比往年减少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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