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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知识产权局
一年查出13起假冒专利
  • 2013年01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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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30日讯(记者 崔维成) 28日,记者从枣庄市知识产权局获悉,2012年,枣庄市共查处假冒专利13起,接受专利侵权纠纷咨询7起。
  枣庄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科科长唐华告诉记者,假冒专利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本不是专利而冒充是专利的;二是冒充他人专利而说是自己专利的;三是虽是本人专利但是已经过期的。“发明专利的有效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都是10年。使用已经过期的专利就是假冒专利行为。”唐华说。
  据介绍,对于假冒专利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停止销售该商品,如果想再次销售该产品必须划掉外包装、说明书上的专利标注。
  据统计,2012年,枣庄市知识产权局共组织开展了7次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商业场所90余家,检查商品10000余件,专利执法密度与往年相比明显加大。去年共查处假冒专利13起,接受专利侵权纠纷咨询7起。此外,枣庄市知识产权局还承办了2起跨省侵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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