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领导人都通过一套选举程序产生,他们中也分有提名选举和提名决定两种方式。 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央行行长、部委行署负责人、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委员,均由提名决定产生。 其中,国家主席提名总理人选,总理再提名国务院组成人员。 “所谓提名决定,就是一方国家机关提名,一方国家机关表决,由两方决定。而提名选举,则直接由人大表决单独决定。”任进表示。 为什么国务院总理要经国家主席提名?任进告诉记者,这一点与西方总统提名国务卿、总理有相似的法理依据。“国家主席是国家的象征,国家主席提名总理,象征着总理受命于国家,总理国家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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