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绿化带里藏64个无盖井
多数找不到责任单位,市民呼吁统一管理
  • 2013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经十路上山大趵突泉校区西侧人行道北侧绿化带有3处井口裸露,为防行人跌落,绿化工人暂作填埋处理。   本报记者 修从涛 摄
本报记者 修从涛
  经过一个半月的普检,近日,历下区园林局在区内多条主干道绿化带内发现64个无盖裸露井口,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然而,由于所丢井盖的井口产权单位不尽相同,不少井盖找不到责任单位,如何处理这些裸露井口成了难题。不少市民呼吁对各类井盖统一管理。

□记者调查 150米绿化带内,5个无盖井
  8日上午,记者跟随历下区园林局工作人员对部分缺失井盖的路段进行探访。在经十路段上,奥体东路路口以东的中间分车带有972、958和928号3个相隔不远的路灯杆,每个灯杆附近均有井盖丢失。记者注意到,这些丢失井盖的井口裸露,直径约70厘米,井深约3米,有的井内有大量垃圾,还有的井内有各类管道线路,其中在928号路灯杆的裸露井内有大量积水。记者沿经十路段统计,仅经十东路的奥体东路路口到凤山路路口不到3公里内,道路两侧绿化带内共有6处井盖丢失。
  在历山路南段约150米的两侧分车道绿化带内,也有5处井口丢失井盖。记者注意到,该路段丢失的井盖处多被一些绿植覆盖,“这些地方不容易看到,要是有横穿绿化带的,不小心就会掉进去。”历下区园林局工作人员介绍。
  除了经十路和历山路,工作人员发现,在凤山路、世纪大道、兴港路、工业南路、旅游路等主要交通干道路段的绿化带内均有无盖井存在。根据历下区园林局工作人员普检统计,历下区主干道绿化带内共有64处井盖缺失。

□延伸调查 “裸井”找不到产权单位
  “这些井盖有铁质的,也有石板的,有的可能被盗,有的是破损了。不管什么原因,井口裸露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历下区园林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年初在燕山立交桥一处绿化带内,就曾有小孩掉进裸露井口受伤。
  据了解,由于园林部门对井盖没有管理权,绿化带内发现裸露井盖后大多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能找到责任单位的就通知相关单位处理,但是多数找不到相关单位,井盖丢失之后,裸露井口看不出是什么用途的井。”历下区园林局工作人员介绍。
  记者了解到,绿化带内的井多数为通讯、路灯和电缆用途的井,不同用途的井归不同部门管理,“搞不清裸露井的产权单位,多数‘陷阱’无人处理。”历下区园林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发现井口裸露后,如果15日内找不到相关责任单位,他们就先以石头覆盖和填埋等方式处理。

  □市民呼吁
各种井盖
应统一管理

  根据《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井盖设施产权单位建立井盖设施的巡查管理制度和维护责任制度,进行日常巡查管护。发现井盖缺失、损毁,应当立即予以补装、更换;发现井盖设施下沉、塌陷,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采取排险措施,及时进行维修。接到投诉或者维修通知后,应当在两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对缺失、损毁的井盖立即予以补装、更换;对下沉、塌陷的井盖设施应当立即采取排险措施,及时进行维修。
  采访中,有市民提到,虽然按规定由井盖设施产权单位负责维护,但实际情况是产权单位复杂,“有燃气的,有污水的,还有通讯的,发现井盖丢失后,根本不知道该找哪个单位。”有市民质疑,“审批井盖时有没有建档,难道就没有一个部门统一监管?”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相关规定,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井盖设施的监督管理,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井盖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产权单位应当向所在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提交井盖设施位置、规格、材质、数量、生产厂家等资料;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管理档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