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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V观点
  • 2013年05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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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公安微发布:针对有媒体报道“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的说法系误读。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的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核查程序。
  @交警陈建铁:一车扣分限用三证。近日,一的士司机来处理交通违法时,电脑警告他将会被列为黑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根据规定,5月起,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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