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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员工就是善待自己
  • 2013年05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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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世华

  午饭必须在内部餐厅吃,外出就餐就得罚款。这项规定,让不少员工觉得不人性化,不人道,有员工戏称自己吃一年工作餐可以减肥变苗条......(《齐鲁晚报》5月9日报道)
  说实话,面对员工的说法,尤其是:关于不准外出就餐的规定自己也可以接受,因为外出就餐可能会耽误更多的时间,会造成中午柜台“空人”的现象,会降低服务质量。“但是这个前提是餐厅的饭菜要物美价廉。”笔者还是深表同情的。更何况,餐厅的饭菜也并不便宜,如果管理方能给员工每个月几天可以外出就餐机会,或餐厅提高饭菜质量,大家还是能够接受的。
  可是,对于员工的这种通情达理,商场又是怎么解释呢?用一位工作人员的说法:零售业有这样的规定很正常,在内部餐厅就餐很方便,外出就餐时穿工装出去不太合适,也会造成柜台销售人员空柜,给消费者造成不便。这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而面对如此令人尴尬的“难题”,一般人大概很难做出取舍。之后,又会感到心里不平衡。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普通打工族再有什么想法,至少不会、并且也不敢当面反对。
  当然,为了不影响商场生意,或者好心好意让员工足不出户,享受福利,给大家准备午餐,收取一定费用,也是无可厚非的。关键是,作为社会自然人,他们有权利不在餐厅吃饭,也有自由活动时间,只要不迟到早退,不给商场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商场就应该允许他们换换口味,打打牙祭。只要你做到了这一点,他们也不会牢骚满腹;又或者只要饭菜质量上去了,他们也不会说三道四的。
  员工的意见管理方应该认真考虑,管理方的做法员工也应该理解,但前提是:管理方不能一意孤行,只想着自身利益,而不换位思考,想一想员工的苦衷,让他们舒心快乐地工作。毕竟,他们干好了,利益最大化还是管理方,故此,这么好的事情何乐而不为?何必非要强扭着瓜?
  从新闻中看到,员工已经做到了互谅互让,下一步,就看管理方是否能够虚心接受,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了。正所谓利从中来,你们的包容,就是你们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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