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康生作讲座,建议各级代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
人大代表应到所在选区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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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6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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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康生作讲座。本报记者 左庆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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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红杰 马云云 高扩 人大代表应该如何履职?代表在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上起到什么作用?3日下午,就这些问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为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作了会前法制讲座。 人大代表履职水平在提高 “现在人大代表履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胡康生举例说,在过去的人代会上,总理作工作报告,很多代表纷纷表态“总理的报告高屋建瓴、催人奋进、意义深远,我们回去一定贯彻”等等。而现在,有些代表一开始就表明态度:虚话不讲,“直接说短话、实话,甚至讲尖锐的话。” 胡康生建议,各级人大代表应该置于各级群众的监督之下,“当选后应定期或不定期回到原选区和选举单位述职,谈一谈自己是如何代表选民履职的。” 发挥好代表作用信访压力会减轻 目前,我国各级人大代表270多万,山东省各级人大代表有13万。胡康生认为,这些代表来自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各个方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把这些代表的作用发挥好,有利于及时反映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胡康生举了信访的例子,他说,信访让地方的压力很大,“如果把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好,及时了解群众诉求,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解决这些问题,信访当中的有些问题就能得到妥善解决。” 部门办事应先想法律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意识到治国者先受制于法。”胡康生说,依法治国先要依法治权。 不过,目前在很多地方,依法治国的观念仍没有深入人心。 胡康生举例说,老百姓通常称通过报纸发布的法律是“黑头文件”,党政机关下发的是“红头文件”,党委政府的会议纪要被称为“白头文件”,现在有一种现象是,“黑头”不如“红头”管用,“红头”不如“白头”管用,“白头”还不行,不如领导的口头讲话管用。 “很多地方一办事,就想党委怎么办、政府怎么办。应该改变观念,办事情先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胡康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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