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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透露案件证据多达四百多卷
检方当庭提请从轻处罚
  • 2013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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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早上8点,即将开庭前的北京市二中院。
文/片 本报深度记者 郑雷
  庭审结束后,刘志军辩护律师钱列阳、娄秋琴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律师透露,刘的认罪态度很好,悔罪欲望强烈。庭审的个人陈述中,刘声泪俱下地感谢办案机关的教育,说自己对不起家人、很后悔。检方当庭表示,刘志军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和受贿赃款基本已挽回,提出了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庭审前见律师
曾多次提到高铁

  剪了短发的刘志军跟被拘捕之前相比,瘦了一圈。庭审从早上8点半开始,持续到12点,中间休庭休息了20分钟,在庭审期间,刘志军始终站着,没有坐在身旁铺有软垫的椅子上。刘的辩护律师娄秋琴说,这可能是因为他多年工作落下的老毛病。
  8日下午,庭审的前一天,娄秋琴在看守所隔着金属栅栏见到了刘志军,她跟这位落马高官强调了第二天的庭审流程。而娄秋琴回忆,从今年年初见到刘志军时,刘基本上就和现在一样瘦。
  在之前的数次会面中,刘志军曾向娄秋琴谈起过高铁,这也让这位律师觉着刘对高铁的感情很深。刘志军告诉娄秋琴,每个高铁站他都能用不同的四个字来形容,因为他在里面倾注了很多设计理念。
  9日的庭审中,刘志军做了十几分钟的个人陈述,他为此写了好几页纸的草稿。刘在陈述中感谢了党和国家的栽培、办案部门对他的教育。刘说他出身农民,本应该利用自己的能力,为中国梦和铁道贡献自己的力量,而自己因为放松了学习和警惕,犯下了今天的错误,他很后悔,也对不起自己的家人。
  在短短的十几分钟里,这位前铁道部长哭了好几次,并且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控辩双方焦点:
4900万是否属受贿

  庭审结束后,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向本报记者表示,他们对检方提供的证据的合法性、来源、真实性没有异议。庭上控辩双方最大的辩论焦点,在于对两笔款项的性质是否构成受贿罪有争议。
  一是刘志军指使山西女商人丁羽心(丁书苗),为使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减轻刑罚所花的4400多万元人民币;二是刘志军指使丁羽心,为2006年升任铁道部副部长的一位刘志军手下“买官”花费的500万元。钱列阳认为,这两笔钱只是丁羽心等受被告人刘志军要求去花的钱,而不应该算是被告人个人的受贿。
  在此次案件审理中,并没有性贿赂的相关内容,检方的起诉书里也没有提及。钱列阳向本报记者解释说,这是因为刑法上并未把性贿赂认定为犯罪。
案件中刘并无
立功表现

  钱列阳向本报记者表示,在这次案件中,刘志军并没有立功表现,也没有任何的检举揭发。但在纪委调查时,刘志军都是如实供述的,包括纪委已经掌握的内容和并未掌握的内容。
  娄秋琴表示,6460.54万元中,刘志军方面退还的款项超过了80%。因为刘志军坦白态度良好,以及退还了大部分赃款,所以在9日上午的庭审中,公诉人并未提出建议量刑标准,而是提出了可以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法院考虑刘身体原因
庭审时间不宜过长

  对于当天的庭审,娄秋琴还告诉本报记者,此次检方提供的证据有四百多卷,之前已经在秦城开过了控辩审三方参加的庭前会议,所以在上午的庭审中,双方没有异议的证据就没有再提及,而之前法院也考虑过刘志军的身体原因,庭审时间不宜太长。
  钱列阳则表示,作为律师,在这个案件中是从法律的角度、从符合整个社会法制完善的大方向入手,而此次案件,也应该用法制标准来衡量,能接受历史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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