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中学生跑步猝死追踪
死者生前买了“学生平安险”
家属申请获赔要提供诊断证明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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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韩微 李泳君) 25日,本报A07版报道了,枣庄15岁学生跑步猝死的事件,引来了读者的广泛关注。而据刘某的表哥张先生介绍,刘某生前曾在学校购买过“60元学生平安险”,那么现在被保人猝死,是否符合理赔资格呢?
  据刘某所购保险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因刘某是挂靠学校购买的保险,在查证保单信息后确认,其购买产品为60元的学生平安险,保险期间为1年,保障范围一般分为意外伤害保险金、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住院或重疾门诊医疗保险金。所以刘某的家人若想获得理赔金,就必须得证明孩子所出事故涵盖在保障范围之内。
  在之前的采访中,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急诊科的一名医生曾透露,在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给孩子做检查时,就已经确认了孩子的死亡信息,并临床推断为心脏猝死,但并没有解剖进行明确的诊断。为此,在接到刘某家人的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在着手立案后,便等待着家长提供进一步的诊断证明。
如无法判断死因 获赔付可能性低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枣庄市各大中小学学生基本都购买了“学生平安险”。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此类事件中,如果医学鉴定只显示为猝死而无法判断死因,获得意外保险赔付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
  而鉴于刘某的情况,虽有临床推断为心脏猝死,最好还是要取得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同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提醒,申请人需准备理赔申请书、保险单、受益人有效证件、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申请人个人结算账户;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申请还需提供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身故保险金还需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与保险事故有关的材料到理赔部门办理即可,但也表示,对于不符合保险责任的将不予赔付。
  本报记者 李泳君 韩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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