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已禁止宣传还有商家挂门头上
2014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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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5月4日讯(记者 侯峰) 从5月1日起,根据新《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将不能再用于宣传和产品包装。记者走访泰城商超发现,虽然大部分商品已经不再以“驰名商标”做噱头,但有商家仍未撤下“驰名商标”字样的宣传语。
  在岱宗大街一所大型商场内,货架上知名商品的包装都不再标注“驰名商标”字样。一周前,记者曾在该超市购买一款奶制品,包装上还印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字样。而5月3日,该商品已换成没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包装。
  在火车站附近一家大型超市里,记者还是找到了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多款白酒。销售人员称,这些产品主要是库存产品,5月1日以后新产品不会印“驰名商标”字样。
  虽然大型商场加大了对含有“驰名商标”字样商品的检查力度,但是不少街头门店仍把“驰名商标”作为宣传的噱头。记者在文化路看到,一家皮鞋销售商依然把“驰名商标”摆在门上方的显著位置。
  泰安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禁止以“驰名商标”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违反相关规定,将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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