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被取缔不思悔改竟再犯
2015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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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8日讯(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王娟) 28日,李沧区卫生监督所将无证行医的朱某查处。据介绍,2014年,朱某就因无证行医被立案处罚。日前,在未取得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朱某竟再次非法行医。
  28日,李沧区卫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来到李沧区曲戈庄379号,将正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原乡村医生朱某现场予以查处。据查,朱某从业于原李沧区曲戈庄卫生室,李沧区撤村改居后,该卫生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被注销,朱某本人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也逾期失效。尽管如此,朱某仍私自以曲戈庄卫生室的名义违法开展诊疗活动。在201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李沧区卫生执法部门对朱某无证行医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予取缔。
  日前,在未重新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朱某竟再次开展非法诊疗活动。执法人员当场将朱某诊所内的药品和血压计、听诊器等医疗器械进行登记保存,并对其违法行为再次立案查处。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非法行医者,连续取缔两次,依然非法行医的,即可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如果情节严重,将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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