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采自24个苹果批发交易市场
2015年0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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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烟台苹果种植面积、产量和市场交易量相关情况,将苹果主产区栖霞、牟平、蓬莱、招远四市区设为价格数据信息采集区域,在上述区域内选择24个苹果批发交易市场及大型气调库作为指数编制信息采集点,对收购价格和市场交易价格进行日常采集和计算上报。
  按照指数编制方案要求,设在四个县市区的24个监测点,负责苹果批发收购价格和交易量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在苹果集中采收期(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采用日报表制度,在苹果非采收期(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采用周报表制度。
  各监测点按照要求采集的数据资料,经过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审核后,通过指数后台上报,系统按照方案模型自动生成日价格指数、周价格指数以及分品种价格指数和区域价格指数,最后形成中国·烟台苹果价格指数,在山东价格指数平台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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