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新能源公交
最高可获补40万元
2015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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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出台,省财政对各市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的公共交通企业和单位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办法》规定,对购置10米以上纯电动城市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省级财政将按40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购置8米(含)——10米(含)纯电动城市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按35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购置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城市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按25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购置20万元及以上天然气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按3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贴。
  “从中可以看出政府鼓励和支持发展新能源公交车的目的。”济宁市交通局运输管理科科长张力告诉记者,电动公交车等新能源公交车辆的大量使用是发展趋势,目前济宁市也在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应用,并对相关政策进行落实。电动汽车噪音小,行驶稳定性高,并且实现零排放,对于实现交通能源结构的多元化,减轻汽车排放污染,具有很好的作用,减少公共汽车的尾气排放,从而达到环保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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