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多保费咋缩水成五百
原是代办机构破产,剩余保费无法兑付
2015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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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甘倩茹 张冬梅
  滕州市民邓先生1993年在官桥某企业工作,当年所在企业给他办理了一次性付清的商业养老保险。按照保险证上标注的日期,邓先生自2005年11月便可以凭证办理领取手续。而近日,邓先生去保险公司咨询相关事宜时却被告知,在保险公司账目上,邓先生只有500元的保险金,而不是他手中保险证明上的6937元。
保险到期,却不能足额领取 
  据邓先生介绍,1993年他在官桥镇某企业上班时,企业给包括他在内的四个人办理了商业养老保险,保险费用一次性交清,每个人根据年龄工龄等缴纳的费用也不同。邓先生拿出一个红色的保险证,保险证的个人资料及业务情况均留空手填。上面合计保费为6937元,盖章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滕州支公司人身保险业务科”。保险证上表明,邓先生自2005年11月便可以凭证办理领取手续。
  近日,邓先生拿着保险证去中国人寿保险滕州支公司咨询养老金领取相关事宜。前台工作人员通过查阅档案,查出邓先生的养老保险只有500元保费到账。6437元的差距让邓先生不解。
  中国人寿保险滕州支公司分管老旧业务的工作人员介绍,当时的经办人都已经退休联系不上。通过调阅当时的档案资料和影像扫描资料,当时邓先生所在企业共有四人办理了该项业务,保险公司只收到了2000元的保费。按照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邓先生不能根据手中的保险证领取养老金。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此项业务是当时的官桥经管站代办,经管站并没有全额给付邓先生的保费。
原是企业福利,结果基金会破产无法兑付剩余保费
  3月31日,记者来到官桥镇政府希望能了解情况。相关分管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事情过去二十多年,自己并不是特别了解。她通过镇上一些年龄较大的工作人员了解后介绍道:“此事应该是90年代通过官桥农村合作基金会办理的,基金会就由当时的经管站长负责。养老业务涉及到本镇当时的一百多名村级干部,是当时的镇政府给村级干部的一个福利,个人只需承担30%,政府从基金会贷款70%给他们缴纳保费,按说是个好事。”该工作日人员推测邓先生所在的企业是随着这个大政策,给员工谋的福利。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当时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业务很红火,民间的一些信贷、村镇企业的资金业务都有涉及。据了解,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家庭承包导致人民公社解体后,各地在对集体资产清理过程中实行“清财收欠,以欠转贷”而产生的,在80至90年代初期的农村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不可忽视的角色。而后来由于基金会出现产权不明晰、管理不善、政府过多干涉、缺少有效监管等原因,出现大面积的兑付风险等问题。1999年,全国2.1万个乡级和2.4万个村级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被取缔。
  “当时办理养老保险的业务也是通过基金会,保险公司和基金会之间有约定先给付一部分的保费,剩下的保费放在基金会吃利息,但是后来因为资不抵债等众多原因,基金会破产被撤销。剩下的保费应该是这个原因没有兑付。”工作人员介绍。
退还保费70% 被保人不接受
  “1999年或者2000年在给基金会进行清账时,当时镇政府对养老保险业务涉及的一百多人也有个政策,就是满一定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的这部分人按照政策领取,还未到领取年龄的这部分人分三次退还保费的70%。从经管站留存的档案中,可以看到仅有几个人还未领取退款。”工作人员表示绝大多数人接受了此项补救措施。
  对此,邓先生表示,自己当时所在的企业已经全额缴纳了保费,自己手中的保险证也是合法有效的。“保险公司和代办机构之间账目不清,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企业给我们交了养老保险,按照政策,2005年我就能够领取养老金了,现在都过去十年了。”邓先生仍表示不能接受退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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