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小微企业免征两项涉渔收费
2015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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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6月7日讯(记者 任磊磊 通讯员 王永卫 徐刚) 近日,记者获悉,省海洋与渔业厅对符合国家认定标准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已免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和渔业船舶登记费。
  一艘59马力刺、围网作业的小型渔船每年需缴纳资源费为1416元;目前使用较多的520马力的中型拖网渔船,每年每艘船需缴纳资源费为12480元。此次免征政策实施后,这些费用渔民都不需要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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