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参与分学区”倒逼政府补短板
2015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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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丙奇
 
  眼下正是中小学招生季,有关学区房的话题备受关注。从现实情况来看,对学区房的入住年限,各学校均有不同的要求。按照校方的说法,主要是根据报名摸底情况规定入住年限,目的就是控制入学人数,以适应学校的办学规模。
  从这种解释中,似乎能够读出学校的无奈,生源多学位少,自然要定个规矩,搞个先来后到。像在一些地方,也有隔辈落户(户口落在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处)不能入学之类的“土规定”,发挥着同样的作用。暂且不提“土规定”涉嫌公民的受教育权,单看这些“土规定”由校方制定这一点,其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就给暗箱操作创造了空间。于是身边就常有这样的现象,家长找了“硬关系”,哪怕入住年限不够、不符合条件,学校也能网开一面。
  从学位资源角度是,年限规定似乎有一定合理性,可是这说到底是行政力量在自说自话。从前的择校热也好,现在的学区房热也好,都是反映了义务教育的不均衡格局,而这种不均衡则是由行政主导将资源投向少数重点校导致的。而在不均衡之外,更为普遍的则是教育资源的总量难以满足需求,导致的最明显结果就是,不光是热点学校的学区房被热炒,一般中小学其实也面临着人满为患的现状。也就是说,从资源配置的主导力量来看,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存在缺口,教育资源的供给无法满足需求。
  从目前来看,要想督促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就要加强公民在教育资源分配方面的参与权,有关学区房划分、入学条件设定等方面的权力,不能完全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垄断。具体而言,应该在每个区县教育局(区域),建立学区教育委员会,委员由政府官员、立法机构成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由委员会遴选的学区负责人,该委员会是教育决策的机构。在此基础上,由学区教育委员会民主决策,决定教育资源的分配产生,改变以前行政主导的方式。
  当然,这样做首先要实现的是学区划分等教育资源分配上的公平与透明,但更根本的问题则是督促行政力量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据今年两会上公布的数据,2014年我国公共教育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首次超过4%,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系统国家中,仍处于低收入国家的水平。这里面反映的实际上是政绩观问题,举个最明显的例子,我们在现实中常看到,地方政府在鼓励建楼盘时不遗余力,但相应楼盘的学校建设,往往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其实这也好理解,教育投入对于GDP等数字的推动作用,很难短期内显现出来,也就最容易被忽视。
  所以说,热炒学区房也好,学校制定入学“土规定”也好,反映的深层问题都是政府在提供教育这项公共服务时出现了缺位。通过学区制建设引入公民参与因素,对教育资源在分配上的公平透明,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从远期来看,这种参与带来的自下而上的压力,则有利于督促行政力量加大投入,在合理分配蛋糕的基础上做大蛋糕,或许就能从根本上解决围绕着学区房的一系列问题。(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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