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即可设立个人冠名基金
2015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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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年底烟台市慈善总会出台《个人(家庭)冠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3年来共建立了个人(家庭)和企业冠名基金83支,募集到了4095.86万元善款。那么,烟台市慈善总会如何管理这些基金呢?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烟台市慈善总会在2012年出台了《个人(家庭)冠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慈善公益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涵盖了基金成立、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社会监督等各个方面。
  其中规定,个人或家庭1万元就可以建立基金,可一次性注入,也可分5次注入,首次捐赠不少于2000元基金;单位捐款10万元可建立基金,可一次性注入,也可分5次注入,首次捐赠不少于2万元,即可设立以个人(家庭)或单位名字冠名的慈善基金。
  在冠名慈善基金的使用方式上,除慈善基金冠名设立者可自主确定基金使用方向、救助对象等程序外,市慈善总会还规范了基金的启动和终止程序。只要企业或个人在动用自己冠名的基金前,向慈善总会提供申请和救助对象的身份材料及医药费单据等证明材料,市慈善总会将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将善款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并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站公布救助名单或信息,确保冠名基金使用的透明度。

善款流向
可直接入户调查

  冠名基金的模式,捐赠者不仅能自主确定基金的使用方向、救助对象,还可亲自参与相应的救助工作,让捐助者与受助者零距离接触。此外,冠名慈善基金的设立者发生急难时,可优先获得慈善总会的救助。
  为方便管理,烟台市慈善总会还专门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了基金的公开和群众监督,除了市慈善总会监事会对基金的募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外,各新闻媒体和网络也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慈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此外,我们还进行社会公开,引入社会监督员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在官网上设立信息公开栏。”工作人员介绍,为确保公开、公正、透明管理每一笔慈善基金,还为每一个冠名慈善基金的爱心人士和企业建立了一个基金流水账,基金流水账中可以显示所有善款的捐赠和去向。无论捐赠者还是市慈善总会一方,只要动用基金的善款,流水账目上就会有记载。
本报记者 孙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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