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项监管炼油企业油品置换升级
部分加油站已开始置换国五汽油
2015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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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11日讯(记者 李虎) 记者从11日举行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启动会上获悉,我省将针对省内炼油企业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油品供需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管,省内部分加油站已经开始置换国Ⅴ标准的汽油、柴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山东省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全省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Ⅳ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
  据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专员付海波介绍,目前山东省内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炼化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油品质量升级工作,部分地方炼化企业也已经完成升级。目前山东省已经有20家地炼企业具备国Ⅴ汽油生产能力,15家地炼企业具备国Ⅴ柴油生产能力,另有十余家地炼企业正在实施油品升级工作。
  同时,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已经正式生产国Ⅴ标准油品,并且已经开始了流通渠道的油品置换工作。中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经理马瑞贤在会上表示,11月1日起,中石油下属加油站已经有节奏地开启了国Ⅴ汽油、国Ⅴ柴油的升级置换工作,并且确保在12月31日所有销售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的加油站都达到国五标准。
  此外,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还将东明石化等9家已经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化企业纳入监管重点,对进口原油使用、淘汰落后产能、建设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及企业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这些企业有与国家要求及企业承诺不符的不良行为,将会被停止使用进口原油、纳入企业不良征信记录以及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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