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七名“厅官”被处分
2016年0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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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23日讯(记者 陈玮) 23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今年1月,山东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9起,有376人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这376人中,有7名地厅级干部、16名县处级干部。
  在今年1月山东查处的这33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有120起涉及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有83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76起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有118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58起涉及违规公款吃喝,有85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35起涉及大办婚丧喜庆,有30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30起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31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12起涉及公款国内旅游,有21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5起涉及楼堂馆所违规问题,有5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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