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挪用集体资金一村支书开除党籍
2016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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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12日讯(记者 王伟强)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新泰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禹村镇西沈村支部委员兼会计杨洪环贪污小麦补贴款、侵占集体资金问题。禹村镇党委给予杨洪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汶南镇纸坊村原支部书记贾洪安挪用村集体资金、套取扶持款问题。新泰市纪委给予贾洪安开除党籍处分。
  新汶街道汶河村支部书记兼主任张斌外借村集体资金问题。新汶街道党工委给予张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石莱镇朱家庄村主任李鸿忠、原村主任李广伟虚报小麦、玉米种植面积、能繁母猪头数问题。石莱镇党委给予李鸿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广伟党内警告处分。
  禹村镇韩山村支部书记梁永顺骗取小麦补贴款问题。禹村镇党委给予梁永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当做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予以整治和查处,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紧盯重要区域和部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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