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院长“雁过拔毛”
2016年06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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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常洪波 徐洪坤 

  “雁过拔毛”,是常发生在基层领导干部中的一种敛财手段。用它来形容下面这起案件的主人公,再合适不过。 
  宋某曾是烟台市牟平第三人民医院院长、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卫生院院长,但如今他只是牟平医疗贪腐案中的一名嫌疑人。任职的7年间,宋某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 
  2009年初,宋某刚到高陵卫生院任院长,安徽某医药公司的业务员听到了“风声”主动找到宋某,在宋某的办公室里与他简单交谈过后,便拿出事先备好的放在信封内的“礼金”。在金钱的诱惑面前,宋某收下了这笔款项,也答应了业务员供药的事。 
  自此以后,每年的春节或是到款项结算期,业务员都会送给宋某一定的好处费,都用信封装好,这似乎成了两人间的“秘密”。在2014年,宋某到牟平区玉林店卫生院任院长后,两人间的“互动”仍然不断。
  与此同时,来自烟台某医药公司的宋某某也用同样的方法为宋某先后供职的牟平区高陵镇中心卫生院、牟平区玉林店镇卫生院供应西药。据检方调查,宋某在2009年至2015年任职期间,先后5次收受宋某某等人的“礼金”。 
  好处费养肥了宋某,他将贪腐的触角伸到了医药领域的各个环节,不放过任何大小的利益。2012年,时任牟平区高陵镇卫生院院长的宋某,在江苏的陈某某为印刷业务来访时,主动开口,让陈某某将谈好的印刷费用的30%以回扣的形式给他。另外,宋某还收了陈某某为感谢顺利结款而送给他的8000元好处费。 
  宋某每到一处,便将雁过拔毛的“习惯”带到一处。 
  据检方调查,2011年至2013年期间,宋某在工程承揽、货款结算等方面为烟台某装饰公司经理王某某谋取利益,先后三次非法收受王某某所送现金;在2013年底、2015年3月份先后两次非法收受王某某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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