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菏泽街头,一位工人正顶着烈日工作。 本报记者 邓兴宇 摄
山东多地进入“烧烤模式”,高温补贴的申领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早在去年7月底,山东就提高了高温补贴执行标准。但现实情况是,高温补贴仍然是少数“好单位”员工的福利。
本报记者 李凤仪
机关事业单位出门少
反倒能领高温补贴
“从来没听说过高温补贴。”在菏泽牡丹区一建筑工地,工人们的回答几乎都是一致的:“我们都是和包工头约定的口头薪资,除了工资外,什么福利都没有,更不要说高温补贴了。”同样,快递行业从业者也需要长时间户外作业,但目前发放高温补贴的物流公司寥寥无几。
目前来看,高温补贴只是一部分人的福利。现在能够正常发放高温补贴和其他夏天福利的单位,多是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其员工反倒不经常在高温下工作。同时,很多户外工作者尤其是私企员工并没有享受到福利,却要忍受着热浪,更多地坚守在一线作业。
“高温补贴一般是职工和企业签订正式合同,白纸黑字规定后才起效果。”菏泽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介绍,像建筑行业等职工流动性大的单位,高温补贴发放执行起来相对比较麻烦。
领不到高温补贴
可直接向人社部反映
按照山东现行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这一标准是在去年8月份新施行的,之前山东的标准为室外120元,室内80元,这一标准在全国排名最后。
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13个省份按月发放,其余的按日发放。而折合后,山东的这一标准属于全国中游。按月发放的省份中,最高的山西和江西均为每月240元,浙江为225元。而按日发放的省份中,最高的天津为每天24元,最低的贵州为每天8元。
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职工碰到企业没有发放高温补贴的,可以通过两个途径维权,一是向人社部门反映,二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12351。如果投诉人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的话,总工会也将全力配合跟踪事件进展。
高温“烤验”,更是监管考验
高寒
随着高温一起到来的,还有对高温补贴的讨论。尽管山东早就出台了补贴标准,但在执行过程中,最应该拿到补贴的一部分人仍然与之无缘。
高温补贴之所以难以普及,从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角度来说,自然是单位想少花钱,员工担心因几百块钱丢了工作而不敢维权。从监管的角度上来说,则是监管部门没怎么把高温补贴当成不可缺少的东西,监管跟不上,用人单位的执行自然是“不催不动弹”。而没有监管部门撑腰,劳动者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在高温下工作,并不是忍忍就能过去的简单活。在工作中发生脱水、灼伤、中暑等情况是高概率事件,严重的甚至会危及生命。相关的政策既然已经出台,部分“好单位”也已经执行,那就要求监管单位确保这一福利不为个别人所独享。否则,这项本该造福劳动者的福利,反而会造成新的不公。
高温同暴雨严寒一样,都是一种危险的自然现象,劳动者冒着高温工作,理应得到补助。而这种补助,也绝不应该只停留在纸面上。
发放补贴不能只依靠用人单位的自觉,更得靠监管人员的强力执行。要给劳动者撑好遮阳伞,监管部门就该知道头顶的太阳有多毒。一定程度上说,夏日高温,对工人是“烤”验,对执法监管部门也是一种考验。而高温补贴不仅是钱的问题,更是关系管理者是否真正从劳动者角度考虑,是关系到是否真正尊重劳动者权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