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下调职工养老单位缴费费率
下调后当期内企业将减少支出3450万元
2016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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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18日讯(记者 李凤仪) 18日,记者从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6年10月起,菏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9%下调为18%。这是菏泽继2010年、2011年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后,再次降成本的一项具体举措。
  按照2016年最低缴费基数测算,菏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2016年当期(10-12月份)企业将减少支出3450万元,对企业轻装上阵、激发活力是重大利好。
  据介绍,此次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继菏泽市在职工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个险种降低费率后,再次降低社保费率。
  目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1%降低至0.75%,失业保险3%降至1.5%,生育保险由1%调整为0.5%,降低保险费率后,每年累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3亿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全力稳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同时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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