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创新可申请补贴券
仅限科技创新,年度最高补助30万元
2016年1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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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彦慧
  15日,市政府新闻办发布《关于印发威海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从发布会上获悉,对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动中所需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咨询费用,可申领创新券补贴。
  《办法》已于10月26日施行,已有200多家公共服务平台登记。
  创新券是为鼓励本市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而设计的一种可兑现的有价凭证。
  年度最高补助30万元
  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创新券政策不支持非科技创新。企业购买科技服务,创新券最高补助20%,同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30万元,综合评价优秀的科技服务机构每年奖励不超过30万元。
补助申请范围
  创新券适用的中小微企业条件、科技服务机构类别、创新范围:在威海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向本市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购买创新所需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咨询;本市科技服务机构包括市属及驻威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检测认证机构,科技服务企业。
即时申请、分批兑现
  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签订科技服务合同,经认定登记并履行,企业通过管理平台申请电子创新券。网上实行即时申请、即时审核、分批兑现,目前,创新券兑换正在进行,企业积极性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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