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被特朗普过渡团队要求提前离职的是奥巴马政府任命的“政治任命”大使,这些大使中的很多人都是曾在奥巴马竞选总统期间提供重要政治资金的人,也被戏称为“捐官”大使。那么,他们真的是只靠“捐官”就坐上驻外大使之位的吗?美国政府的这种行为算是“卖官”吗?
其实,美国总统任命竞选中的资金捐献者、选战时期的工作人员或盟友担任驻外大使,是一个多世纪前就开始的传统。不过,这只是所谓的“政治任命”大使中比较扎眼的一类。美国总统往往还会从政界、学界挑选才能出众者担任大使,如前任驻华大使骆家辉,同样属于政治任命。
多年来,每位总统提名任命的驻外大使中,约有70%是外交系统成长起来的职业外交官,30%是政治任命。美国也是所有西方大国中唯一把“政治任命”大使作为常规性做法的国家。
政治任命非外交人员作为驻外大使的利弊,在美国辩论已久。选取有特殊身份或与出使国有特殊联系的显赫人士出任大使,能为两国关系增加能量——如华人血统的骆家辉出任驻华大使、在日本广受欢迎的美国前总统肯尼迪之女卡罗琳·肯尼迪出任驻日大使,都是这个道理。已病逝的好莱坞童星秀兰·邓波儿也曾被政治任命出任驻加纳、捷克斯洛伐克大使。
在一些形势复杂的国家,如中东一些国家,政治任命的大使往往与总统有更直接的联系,有助于越过国务院层级更快解决问题。至于缺乏外交专业知识的短板,自有使馆成建制的外交工作人员、顾问作为后盾。
而那些因为在选战中筹钱“立功”而有机会被任命为大使的,往往出使的是和美国关系友好、条件优越、工作也相对简单的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些盟国,大使用不着太操心,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举办各种社交活动。商界出身的大使或许比职业外交官有更广泛的人脉,也更懂得经营关系。
更重要的是,由于在这些发达国家举办奢华社交活动花费高昂,美国国务院经费又有限,商界出身的阔绰大使们有时干脆自掏腰包。当然,大使们也不是“活雷锋”,任上积攒的这些人脉,为日后退政还商铺下金光大道。这种做法既符合美国外交的国家利益,又为外交系统带来额外经费,无怪乎成为多年的传统。
不过,这些人能当上大使,也绝对不是总统一句话就能决定的。美国1980年《外交服务法》中明确规定,“对政治竞选的贡献不应成为任命的理由。”因此,选战“战功”固然为这些人赢得了大使敲门砖,他们也需证明自己有能力担此大任。美国总统在提名大使时须向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提供报告,说明每名候选人履行职责的能力;而每名候选人也须向国会说明本人及直系家属从提名日往前追溯四年内为竞选提供过什么财务贡献。
上述法律还规定,大使上任6个月内,须向国会报告本人对当地语言的能力,以及使馆工作人员对当地主要语言和方言的能力。此外,美国国务院内部还有监察系统,对驻外使馆的运作把关。
政界学界显赫人物出使国外,向来是赞多贬少;争议更大的竞选功臣出使,也绝非“卖官”,可以说是一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多年来正面效果多,负面新闻少。更重要的是有制度上的制衡,即便出现一两个害群之马也可及时止损。
据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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