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2日讯(记者 匡璇) 22日,记者从日照市教育局获悉,日照市人民政府发布了2017年1号文件《关于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试行)》。意见对日照市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意见指出,日照市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9%以上,残疾儿童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以上,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总数85%以上。全面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到2020年,8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整体提升幼儿教师素质,到2020年,公办教师比例逐步提高,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65%以上,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5%以上。
建立“市级统筹、县级为主、县乡共管”的管理体制的意见。市政府统筹管理学前教育事业,负责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学前教育工作。区县政府(管委)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负主要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社区或村办幼儿园的建设工作。
建立完善中心园负责制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每个乡镇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和若干个社区幼儿园,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实行中心园负责制。同时实行幼儿园园长负责制。
意见同时强调,要加强幼儿园规划建设,结合人口密度以及变化趋势,按照“一街道两中心园,一乡镇一中心园,一社区一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要求,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要求每个社区都要建设1所符合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的公办或公办性质幼儿园。
意见还明确了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年检制度,年检不合格且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办园资格;必须严格执行卫生保健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器材,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幼儿园食堂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膳食计划科学编制带量食谱。
关于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试行)
目标
强化安全
幼儿园要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器材,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年检制度
年检不合格且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办园资格。
1、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0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9%以上,残疾儿童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以上。
2、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基本覆盖。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总数85%以上。
3、幼儿园办园条件全面改善。到2020年,8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
4、幼儿教师素质整体提升。到2020年,公办教师比例逐步提高,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65%以上,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5%以上。
规划布局
食堂卫生
幼儿园食堂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保健
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建立“市级统筹、县级为主、县乡共管”的管理体制。区县政府(管委)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负主要责任。
建立完善中心园负责制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实行幼儿园园长负责制。
按照“一街道两中心园,一乡镇一中心园,一社区一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要求,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
乡镇政府要将社区幼儿园建设作为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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