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监察支队联手高新区清欠办为25位农民工讨薪
欠了三个月的工资,全都要来了
2017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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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名农民工现场领到拖欠的工资。
     本报济宁4月19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季昌栋 韦可) 17日中午,已到了午休时间,可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清欠办公室内还一片热闹。经过填写工资清算证明、签字按手印等一些列程序后,25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20余万元血汗钱。
  原来,这25名农民工在一工地负责外网管道工作。工程完成后,承包人拖欠工资,他们多次讨要均未成功。无奈,这些工人找到了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和高新区清欠办投诉。工作人员一方面监督、督导该建筑工地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另一方面主动介入,核实被拖欠工资的数额,积极组织落实资金,确保按时足额进行发放。  
  经调查发现,承包人肖某在工程结束后,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一直拖欠农民工工资。经与建筑公司和承包人协商,对方承诺发放拖欠了三个月的2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可算能睡个踏实觉了。”摁手印、签字,领到拖欠自己的9800元工资,工人老于长舒一口气。  
  为从源头上控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济宁建立了“一书两金一卡”制度。新建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工程中标价格的2%由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旦发生拖欠行为,将按程序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款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同时,出台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拖欠工资的建筑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履约担保、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张建提醒,在发生欠薪行为后,及时到欠薪发生地的清欠办投诉。作为劳动者,要依法理性维权,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市政府督查欠薪问题 2634人的工资有了着落
  日前,济宁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结束。共出动人社、住建等部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各类招用农民工用人单位847户。通过自查,为2634名农民工补发工资待遇3783万元。 
  3月15日至4月6日,济宁市政府督查室下发了《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组成督查组,赴部分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对重点案件督查督办,督促欠薪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同时,多部门制定出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恶意欠薪、欠薪逃匿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挽回劳动者损失为目标,查清欠薪源头、查明欠薪主体、查找可抵资产,全力帮助劳动者追回劳动所得。对恶意欠薪潜逃在外、拒不归案的,加大追逃力度;对到案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通过说理说法,促使其及家属支付劳动报酬;对确实无偿还能力的,及时安抚受害劳动者,防止引发闹事等过激行为。 
   本报记者 贾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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