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较高产品,“三小”不得生产经营
2017年08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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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谈到“三小”从业人员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具体的要求时,冯贺成介绍说,《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三小”不得生产经营的品种,即负面清单。 
  “三小”不得生产经营依法必须实行生产经营许可和风险较高的产品,如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冷冻饮品、酒类、饮料(含瓶、桶装饮用水)、酱油、食醋、预包装肉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食品添加剂;小餐饮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食品摊点不得经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散装酒、现制乳制品、散装食醋、散装酱油、散装食用油。此外,不得生产经营国家和省、设区的市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负面清单为三小生产经营明晰了边界,让其明白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以便于遵守执行。
   本报记者 张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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