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今冬供暖开始缴费
11月10日起供暖,价格23元/平米
2017年09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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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9月27日讯(记者 赵发宁 通讯员 褚福鹏) 27日,记者从泰山城区热力公司了解到,今冬供热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1月5日,按建筑面积预付热费:居民住宅价格为23元/平方米,非居民为33.6元/平方米;施热计量小区的居民客户,采暖期前统一按面积预付热费,采暖期结束后统一按两部制热价进行结算。今冬供热时间自11月10日起,供热期约为130天。
  据介绍,根据泰价格发[2015]54号文件要求,今冬采暖期自2017年11月10日开始,约130天。采暖价格执行以下标准:①按建筑面积预付热费:居民住宅为23元/平方米(130天);非居民为33.6元/平方米(130天)。采暖期结束后统一进行结算。②实施热计量小区的居民客户,采暖期前统一按面积预付热费,采暖期结束后统一按两部制热价进行结算。收费标准依照市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根据物价局文件规定:对用户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或因热计量装置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供热面积收费。针对短时间内出现故障的表计,按表计故障前五天,正常运行后五天的热量折算故障期间的热量。如供用双方任何一方对表计的准确性提出异议,可以由技术监督局计量所进行校验,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期间的用量计算同上。
  今年,热费收取仍采用预收的方式,缴费时间为 2017年10月1日至11月5日,持缴费信息卡,到泰安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仅限于已分户改造的持缴费卡客户)或到泰山城区热力公司服务大厅(适用于所有客户),一次性预交采暖期130天的全额热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全部缴清采暖费的客户,热力公司将按时进行开栓供暖。11月5日后,未按时缴清热费的客户,热力公司将按交费先后顺序和服务承诺安排供暖,但不保证11月10日正常供暖。
  今年3月份停暖后,泰山城区热力公司在各辖区提前开展新的供暖期各项准备工作。6月份,各项供热检修工作全部完成。自9月中旬开始,热力公司将陆续对各供热系统进行调试,各小区注水打压工作全面展开。各项重点工程工作压茬进行,抢抓工期,24小时向前推进,确保今冬供热准时、高质、安全、稳定。
  据介绍,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为保证供热管网的安全,禁止在室内供热设施加装小型换热器、水嘴、水箱等影响供热效果的设施,已加装的,须按要求拆除。未按要求拆除的,将无法正常缴费和供热。现家中装有不符合热力管网压力的或承压0.6MPa以下的暖气片的客户,在注水打压前请自行更换,确保供热安全和供热效果。
  本采暖期暂停用热、恢复用热、供热面积或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应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即在2017年10月10日前到热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望岳西路服务大厅:易初莲花铁路南 望岳西路七里西侧
  龙潭路服务大厅:龙潭路49号 果科所斜对面
  缴费时间:10月1日-11月5日
  泰安银行各网点:上午8:00-下午16:00(以银行作息时间为准)
  热力公司服务大厅: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5:00
  注:10月9日-11月10日热力公司服务大厅延时服务至晚19时
  温暖热线:6263136(采暖期24小时开通)
  业务受理:5888266、8229679    监督电话:626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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