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检察院成立蓝鹰记者团
创新检察宣传 传播检察正能量
2017年10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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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0日讯(通讯员 王延虎 记者 王思雪) 10月9日下午,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检察院蓝鹰记者团正式成立,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宣教处主任田树新、沾化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孙明哲、沾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鲁滨等出席成立仪式。
  蓝鹰记者团以检察蓝为主色调,象征着要做好检察宣传工作,传播检察正能量。用“鹰”一般锐利的眼睛发现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在宣传工作中勇于“搏击长空,翱翔天际”。蓝鹰记者团的成立顺应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仅能够积极培养宣传骨干,加强宣传队伍建设,营造宣传氛围,同时可以拓展宣传视野,开辟宣传新途径,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加强检察宣传,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既便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也是检察机关勇于接受监督、自信的表现。目前,蓝鹰记者团共有7名成员组成,政治处副主任王延虎担任团长。
  对于如何发挥好记者团作用,不断提高检察宣传工作水平,沾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鲁滨提出,首先树立创优求精意识,深入挖掘精品,力争创作更多有分量、有影响、有内容的优秀作品出现在各大主流媒体、各大网络平台,更充分地展示检察形象。其次营造好宣传氛围,鼓励全员参与。提高干警对检察宣传工作的认识,记者团成员要以身作则,自觉完成工作任务,另外,要鼓励那些办案经验丰富、文字功底扎实的干警积极参与。宣传工作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全院干警通力协作。同时要拓展宣传大视野,开辟宣传新途径。宣传是开放型、多渠道的,检察宣传工作人员不能只是埋头苦干,要踏入社会、走近媒体,积极寻求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作用,维护、使用好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法治理念,传递检察资讯,宣传检察动态,提供法律服务,展示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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