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基层乱收费典型问题
仨村官和一个校长乱收费受处罚
2017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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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5日讯(记者 张跃峰) 12月5日,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聊城市纪委对查处的4起基层乱收费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阳谷县阿城镇张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广彬违规收取水费等问题。2011年至2016年,张广彬任职期间,在水费征收过程中多收取水费4413.72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违规分别以40元/人的标准、10元/人的标准向村民收取村委会办公室维修费、桥梁维修费,共计19250元。阿城镇党委将上述违纪问题与张广彬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茌平县贾寨镇苗庄村党支部书记冯保太违规收取宅基费等问题。2009年至2011年,冯保太任职期间,在划拨宅基地、宅荒地时,违规向村民收取宅基费用共计554708元,计入村集体账目用于平整土地等费用;2010年12月,在受政府委托为村民补办宅基证时,违规向14名村民收取“办证费”22500元,其中缴纳测绘费1470元,剩余21030元用于村集体支出。茌平县纪委给予冯保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冠县东古城镇李圈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电俊违规收取树苗押金问题。2016年10月,李电俊任职期间,在实施上级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免费发放樱桃树苗)过程中,为保证樱桃树苗成活率,违规向61户村民收取樱桃树苗押金共计47618元。东古城镇党委给予李电俊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押金已全部退回。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联校周集小学原校长蒋立锋违规收取书本费问题。2013年至2016年,蒋立锋任职期间,每学期违规向下属幼儿园收取30元-36元/学生不等的书费,用于购买幼儿用书。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街道纪工委给予蒋立锋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中表示,上述违纪问题损害了基层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点人员、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的突出问题。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大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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