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停车等候等情况计时收费啦
这些情况下,每满5分钟收取1.5元/公里/车
2018年01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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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月9日讯(记者 邹俊美) 为推动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聊城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下发《关于规范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停车等候费等计费方式的通知》,在保持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现行基本运价不变的情况下,对现行巡游出租车停车等候费、雨雪雾天气加价收费等方式进行规范,由驾驶员人工操作改为由计价器自动计费。
  巡游出租汽车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雨雪雾天气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行驶速度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实行计时收费。即每满5分钟收取1.5元/公里/车,不足5分钟不收费。
  遇到交通拥堵时,乘客可根据情况选择下车(禁止车辆停车上下人的路段除外),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拒绝。因车辆故障及驾驶员原因造成车辆停车等候的,不计时收费。
  适用范围为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旅游度假区四区内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自2018年1月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计价器调整坚持“自愿”原则,不参与计价器调整的出租车,不得执行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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