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91人
2018年01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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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本报1月8日讯(记者 李榕) 1月8日上午,在德州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中说,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91人,依法查办了省广播电台原党委书记魏绍水(正厅级)受贿案、市重点建设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王立新(正处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等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
  郭晓东在报告中说,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案件72人,批捕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193人,起诉210人。提前介入、依法办理德州豪门实业有限公司、福元运通公司、万贯股权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庆云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扎实开展国有资产保护领域专项监督,监督纠正违法占用耕地、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违法套取低保金等行政违法案件26件。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609人,起诉2453人,同比分别增长15%、6%,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保持100%。进一步加大保障民生力度,批捕环境资源领域犯罪47人,起诉69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批捕53人,起诉87人;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农村基层“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查65人。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其中,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9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7人,渎职侵权案件54人,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48人;依法查办了省广播电台原党委书记魏绍水(正厅级)受贿案、市重点建设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王立新(正处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等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着力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依法监督刑事立案95件,监督撤案46件,追捕追诉318人,提出刑事抗诉37件。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44件,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1件,对经审查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113件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着力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共批捕78人,起诉118人,不捕不诉6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9件,对28名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良好的青少年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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