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2日讯(通讯员 马同 记者 刘慧)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产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酒类食品安全,新市镇监管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开展了酒类产品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存在经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勾兑、调配的酒类产品;是否经营含有药物成分(如壮阳类、镇痛类药物)的酒类产品;是否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酒类产品;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
此次检查,暂未发现违法行为。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继续深入排查,广泛收集相关违法线索,认真落实“大检查”工作要求,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净化酒类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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