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将评选首届道德模范
表彰先进,营造公民道德建设浓厚氛围
2018年07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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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7月12日讯(记者 于伟 见习记者 韩哲) 为充分发挥榜样感召人、影响人、带动人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办有关要求,济宁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开展高新区第一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每类表彰4名左右,共表彰20名,设提名奖20名。
  评选步骤上,高新区成立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分为组织推荐、组织评选及宣传表彰三个阶段。
  其中,组织推荐,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区单位要广泛动员所管理、所联系的行政村居、社会团体、学校医院、厂矿企业、两新组织等发动职工、群众推荐候选人。评选分文明委成员单位、公众代表、评审委员会三个环节进行,每名候选人得票分值为100分,文明委成员单位、公众代表、评审委员会分别占40%、30%、30%的权重。到8月中下旬,高新区文明委根据评选结果作出表彰高新区第一届道德模范的决定。
  本次评选,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第一届全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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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每两年举办一届 评选范围及标准这样规定
  根据《济宁高新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表彰管理办法》,对评选范围及评选标准作出规定。
  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五类道德模范的标准分别是: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评选范围上,凡符合高新区道德模范推荐标准的高新区公民(包括驻地服役的军人和在高新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常住人口),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为高新区道德模范候选人。
  高新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届。
        本报见习记者 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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