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和统计工作培训会召开
文化产业增加值GDP占比要达到5%
2018年07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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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12日讯(记者 凌文秀) 12日,由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市文广新局联合举办的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和统计工作培训会召开。培训班上研究部署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和统计工作,结合国家统计局新修订的文化产业统计标准,对文化产业统计业务进行培训。
  聊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升勤介绍,近年来,聊城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体制机制、资金扶持、税收贷款、年度考核等政策层面给予文化产业大力引导和支持。全市文化产业涵盖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休闲娱乐、工艺美术制造、文化创意和设计等多个门类,文化企业、项目、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聊城文化底蕴深厚,但文化资源挖掘不够、传播不够。”会上,省统计局社会处处长张定新表示,聊城的阿胶文化、图书文化都是地方亮点,傅斯年、孔繁森等名人都可以做成文化名人产业化。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差距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刘升勤介绍,2015年聊城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95.6亿元,占GDP比为3.59%,提高幅度为0.34%,占比和提高幅度分列全省第八位和第七位;2016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91.54亿元,占GDP比重3.16%,增加值总量及占GDP比重均居全省第十三位。“这样的成绩和数据,与聊城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文化资源是不相符的,也不能充分反映聊城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刘升勤表示,借鉴先进地市成功经验,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达到5%的目标,聊城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把产业基础做大做强;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加强数据统计分析研究。
  刘升勤表示,聊城要加强文化产业调查单位名录库建设,加大维护更新频率,争取按月度对文化产业单位进行更新调整,及时补充新达标的文化产业“三上”单位。各县(市区)要及时排查,将辖区达到标准的文化产业“三上”单位纳入统计。
  要加强数据审核,提升统计监测质量。加强文化产业数据发布体系建设和综合性统计分析研究。要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探索研究将文化产业年度数据发布纳入整体统计数据发布计划,增加季报、月报等进度数据资料,重点抓好文化产业项目投资、开工建设、经营生产、质量效益等方面的数据统计,及时、准确地反映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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