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出台
以信用为核心构建市场监管机制
2018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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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泰安市市委、市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2018年,泰安市将继续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泰安市信用办印发《泰安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明确指出,2018年泰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推进《泰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为引领,以实施《泰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支撑,以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为重点,全面部署22项主要任务,并做出具体安排。
  一是积极探索完善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做好《泰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执行落实和跟踪调度等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信用规章制度。完善泰安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异议处理、信息公示及提前撤销等管理制度。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做出公开承诺。加强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赋码工作和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进一步健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和校核纠错工作机制。 要求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启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建设,持续优化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对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应用的枢纽作用,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不断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逐步实现单渠道、多源头、全覆盖的数据归集,通过技术手段,力争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全市信用平台和信用官方网站的一体化建设工作,研究提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县(区)级信用平台的信息共享水平。
  三是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署的系列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和退出,明确红黑名单认定标准,认定有关领域红黑名单。各类信用红黑名单信息及时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更大范围内实施联合奖惩。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各部门的联动配合,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是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加快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强化政务信用信息使用。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政府债务领域、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快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行为,加快建立个人诚信记录,严格落实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建立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机制,加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加快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系统,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广泛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同时围绕全市金融业统一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以及其他部门信息征集机制,大力推动全市金融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探索建立覆盖全市的统一金融业征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全市农村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推动全市农村地方征信数据库和小微企业地方征信数据库建设。不断深化征信宣传教育和维权工作,充分发挥征信宣传教育在推进诚信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继续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建设和争取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加强对失信主体的公开曝光、联合惩戒,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引导人民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研究,探索以信用建设推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
  六是完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充实人员力量。合理保障社会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示范工程等经费需求。
(本报记者 宁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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