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抗癌药持续降价的“稳定三角”
2018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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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志华

  日前,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正采取多项措施,提高抗癌药供应保障能力,努力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医改的获得感。此前通过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一批抗癌药价格大降后列入医保目录。今后,我国将大力推进癌症诊疗规范化,加大抗癌药研发力度,推动高质量仿制药进入临床使用。
  通过国家卫健委的这一表态,并回顾近来促进抗癌药降价的综合性举措,可以发现一个十分清晰的降价路线图:以纳入医保和集中带量采购作为谈判筹码,将价格谈到较低的水平,再通过鼓励研发和创新,让降价趋势一直持续且不可逆转。这些举措,有利于构建抗癌药降价的“稳定三角”。
  医保准入,是十分独特的谈判筹码,但需兼顾扩大惠及面与基金承受力这对矛盾。我国的人口基数大,纳入医保目录就可确保药品的销量,没有哪家医药企业敢于无视“纳入医保”这个重大利好,用这个筹码来谈判,不难实现压价的目的。问题在于,医保目录的容量有限,再加上即使降价六七成,这些药的价格仍然比较昂贵,纳入医保会对基金产生较大的压力。因此,药品纳入医保,要综合评估,要循序渐进,甚至要确定一个合适的报销比例。这样才能在医保可承受的基础上,尽量扩大惠及面。
  价格谈判,可使价值下降呈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需防范价格反弹风险。很多谈判都属于“一锤子买卖”,且很多谈判筹码无法使用两次。更要看到,一个谈判价格维持两三年也许没问题,但长期维持这个价格就会显得不太现实。当两三年过后,这些药品以各种看似合理的理由涨价,到时候如何控制,就是个很大的问题。甚至当医保目录已经纳入、用药习惯已经养成,而药企以断供、“降价死”等方式来迫使价格上涨时,就会置我们于更加尴尬的境地。
  由此看来,把价格降低不是最终目的,提高研发与创新能力,打破技术垄断,才能形成价格向下的持续推动力。只要存在技术垄断,议价的话语权就不会真正对等,只要关键技术没有掌握在自己手中,再有技巧的谈判高手,也无法总能谈出一个好价格。充分的市场竞争、足够强大的研发和创新能力,才能让对方因担心失去市场而自觉保持合理低价。
  可以认为,医保准入、价格谈判、研发与创新,是组成这个“稳定三角”的三条边。医保准入和价格谈判,是立足于当前的务实之举,属于治标之策。提高研发与创新能力,则是立足长远的治本之策,却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唯有将这三者结合在一起,方能既解燃眉之急,又可建立一个持久而稳定的降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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