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推行“告知承诺制”
工程施工许可实现“一次办好”
2018年09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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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2日讯(记者 孙晓玮 通讯员 孙文军) 9月12日,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为推动实现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45天办完各类审批手续,市住建局近日印发专门文件,从施工许可阶段入手,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加强监管等措施,再造审批工作流程,实现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一次办好”。
  明确适用范围。适用于市住建局审批的市政府投资(含政府主导的投融资平台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至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时,一次性告知具体要求,申请人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或予以核准。
  简化办理手续。将施工许可证核发改为形式审查,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合并办理,提交同一份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
  后置相关要件。将原先前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费用缴纳、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施工许可要件,调整为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的告知承诺事项和核发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大幅缩减办理时间。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检查、记录和惩戒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经发现存在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并查实的,采取整改、撤销许可或者禁止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惩戒措施。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项目所涉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纳入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平台管理,对承诺不兑现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降低信用等级,增加违规和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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