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在廉清、法察监习学”动启讲宣
9月份活动将在各县区、市直单位广泛开展
2018年09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9月13日讯(记者 张建丽) 12日上午,由菏泽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学习监察法、清廉在心中”廉政宣讲活动在菏泽市检察院正式启动。宣讲团成员将于9月份分赴县区、市直单位开展“学习监察法、清廉在心中”廉政宣讲活动,进一步推动监察法的学习落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刻理解监察法出台的重大意义、精髓内涵,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公权力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宣讲团成员、市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郝银刚以《学习监察法、清廉在心中》为题,为市级检察人员上了内涵丰富、逻辑严谨的一课。郝银刚从《监察法》制定的背景、过程以及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宣讲,解读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实施《监察法》在我国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的重大里程碑意义。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和预防对策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增强了市院检察人员学法知法守法遵法的意识,营造了全面学习《监察法》的浓厚氛围。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监察法》,加强自身法治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强化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意识,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逐步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市院机关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东在宣讲结束后说道。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