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批捕74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2018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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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路龙帅 通讯员 高忠祥 
  9月21日,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审查逮捕案件66件199人,逮捕26件74人,受理审查起诉27件102人,提起公诉8件31人,判决3件8人,纠正漏捕3人,涉及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欺行霸市等重点领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8人。检察机关增强刚性,深耕监督主业,多方发动,强化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双向移交机制。目前,全市受理的32件群众举报线索均已移交至公安、纪检监察机关。
  【案例一】
  临邑杨某明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近日,临邑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杨某明、陈某、马某安、张某、许某明。
  2017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明、张某等人借民间借贷之名,以租赁门头房及租住宾馆为据点,交叉结伙,通过欺骗、胁迫、滋扰、纠缠、殴打、拘禁等手段,诱骗未成年被害人高利借贷,以担保费、介绍费等名义,勒索巨额财物,系影响恶劣的“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杨某明、陈某、张某曾因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杨某明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案,是临邑县首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被害人众多,案情复杂,侦查取证难度较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抽调业务骨干引导侦查,指导侦查机关固定证据,召开联席会议准确认定该“套路贷”团伙的恶势力犯罪特征。同时,移送办案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案线索2人,严打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案例二】
  齐河侯某松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近日,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乐陵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开设赌场、妨害作证、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的齐河侯某松等人恶势力团伙依法审查起诉。
  201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侯某松、侯某敏等人笼络社会闲散人员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实施非法拘禁、妨害作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侯某松、侯某敏为首的重大涉黑恶犯罪团伙,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案件的批捕和起诉工作,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从严从速批准逮捕,对案件中发现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审查起诉阶段,乐陵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带头的专案组,认真审阅卷宗,列明详细的补查提纲,积极与公安机关座谈沟通,确定下一步侦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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