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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C标志”全面实施自我声明制度

     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莫言 云利) 近日,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为深化计量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监管方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从12月4日起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
  市质监局计量所定量包装科于秀丽科长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等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查处不实自我声明和违规使用C标志行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自我声明而使用C标志,或者按照规定使用C标志后不能履行承诺、存在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C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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