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中午同桌喝酒下午先后酒驾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刘震 通讯员 王海涛 姜鲁) 无巧不成书,姐夫和小舅子同桌喝酒,散席后各自开车上路,相隔3个小时,俩人先后被民警逮到,受到同样的处罚。
  1月1日下午1时许,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朱诸路设卡查酒驾,一辆SUV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试图加速逃离检查路段,执勤民警立即将车拦下。经过吹气检测,司机朱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1.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过询问得知,朱某当天中午和亲戚吃饭的时候喝了些酒,饭后有事要出去一趟,于是就大胆开着车上了路。
  下午4时许,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道路上巡逻时,发现前方有一辆面包车走走停停、忽快忽慢,民警上前让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宋某降下车窗后车内散发着浓烈的酒味,民警将宋某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宋某同样属于酒后驾驶。
  原本毫不相干的两起酒驾行为被民警一问露了馅,宋某交代当天中午在姐夫朱某家中喝酒,下午1点多,朱某被民警查获后还专门给宋某打电话,告知其不要开车上路,但是宋某认为姐夫被查后不会再有交警查车,便大胆酒驾上路,谁知还是被查获。朱某、宋某因酒后驾驶分别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