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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为部分独生子女家庭投保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 徐艳) 1月17日,日照市卫健委召开发布会,介绍日照市独生子女家庭保险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市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王世福在发布会上介绍,该项目旨在增强独生子女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缓解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经济压力,提升独生子女家庭获得感。
  《关于开展部分独生子女家庭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显示,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出资,为全市女方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失独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购买住院补贴护理保险,增加独生子女家庭的抗风险能力,解决后顾之忧。
  王世福说,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成为新时期的重要任务。因此,为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失独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购买“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是新时期维护好广大独生子女家庭利益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建立有效的利益导向机制,健全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增强独生子女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缓解经济压力。
  据悉,该项目保障内容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为女方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家庭购买的;另一部分是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是为失独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购买的。
  项目保障对象主要包括三类人群:一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户籍在日照市的独生子女及父母,母亲年龄在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二是年龄0-18周岁父母双亡的独生子女孤儿;三是户籍在日照市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失独及伤残家庭,即女方年龄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成员。
  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具体的赔偿标准在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和住院护理津贴等方面也不同。
  而为了保证该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日照市卫健委还专门成立了“日照市部分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失独及伤残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项目领导小组”及“保险项目工作小组”,建立了工作联络和纠纷调解处理机制,下设调解处理中心,负责保险日常运作以及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通过领导小组及调解处理机制,来规范、督促、引导保险理赔工作高效开展。
  同时,为方便群众报案、理赔等工作,日照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中标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开通了报案专线电话(8860666),设立了专用的报案、理赔网站和手机APP,建立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全天候接报案制度,并在现场查勘、赔偿划拨、案件复核等环节进行简化、并规定了办结时限,确保方便群众报案、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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