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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地名管理办法已纳入立法调研

     本报记者 王皇 戚云雷
     于悦 张晓燕

  根据《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等规定,2018年8月,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出台了《济南市市内道路命名规则》,规范了路名通名和专名的采词原则,规定了命名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实地踏勘、预命名、审核、论证、公示、审批、发布9个程序,明确了道路名称管理适用中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充分发挥了道路名称的指位功能和城市名片功能。另外,《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也已列入2019年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因此今后济南的道路命名将更加科学规范。
  2018年11月,济南市地名普查数据通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审核。并依据普查数据,建立起了全市地名数据库,共收集11大类地名数据4万余条。“下一步将逐步实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编辑出版地名图、录、典、志及地名电子查询系统,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地名公共服务。”济南市政协委员、市民政局局长张洪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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